中白学院各级队、班级:
根据《关于做好大连理工大学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大工学服字〔2026〕14号)、《大连理工大学学生综合奖励办法》(大工校发〔2024〕24号)及相关实施细则要求,现开展中白学院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及奖励名额
评选对象为已注册取得大连理工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在校本科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获奖名额为12人。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成绩要求
1. 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须满足学习成绩排名(2023级)和加权绩点排名(2024级、2025级)位于专业前10%(以智慧学工系统为准,含10%不四舍五入)的要求。
2. 学习成绩排名(2023级)和加权绩点排名(2024级、2025级)未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不四舍五入)的学生,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经学院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提交详细证明材料,并报学校资助育人委员会审批通过后,可申报国家奖学金。
三、评审细则
1. 评选实行个人申报制。未在规定时间内主动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2. 对于2023级学生,同等条件下,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优先人选:
(1)所获荣誉称号层次高者优先,优先顺序为:校优秀学生标兵、校优秀三好学生、校三好学生、无荣誉称号。
(2)荣誉称号相同的,学习优秀奖学金等级高者优先,一等优先于二等。
(3)荣誉称号和学习优秀奖学金等级均相同的,其他五项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项数多者优先。
(4)上述条件均相同的,该学年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分相对值高者优先。
3. 对于2024级、2025级学生,同等条件下,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优先人选:
(1)所获优秀学生奖学金等级高者优先,优先顺序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
(2)奖学金等级相同的,学生综合素质荣誉折算绩点高者优先。
(3)奖学金等级和综合素质荣誉折算绩点均相同的,该学年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分相对值高者优先。
上述相对值的计算公式为:相对值=(个人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分-班级平均分)÷班级平均分。
四、申报要求
1. 申请人应填写《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并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2026年版)》(附件2)的要求填写。
2. 国家奖学金与校、院两级其他专项奖学金不可兼得,屈伯川奖学金和玉兰奖学金除外。
3. 申请材料应严格按照规定格式填写,支撑材料齐全,申请理由充分。出现申请内容雷同、材料不合规等情况的,取消获奖资格。
4. 申请人应符合本奖项的评选对象范围及评审附加条件。获奖学生应履行参加颁奖座谈、提供获奖反馈等基本义务。
5. 请申请人于10月9日9:00前,将申请材料发送至邮箱zgee@dlut.edu.cn。请提前完成申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