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全校学生全面发展、分类卓越、多元成才,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25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辽教通〔2024〕502号),大连市委教育工委大连市教育局《关于推荐表扬在连高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大教工委通〔2024〕25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开展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评选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通过辽宁省生源审核的2025届全日制本科生毕业生。
二、评比内容
1、辽宁省2025届优秀毕业生
2、大连市2025届优秀毕业生
3、大连理工大学2025届优秀毕业生
三、评比名额
评比类型 | 省优秀毕业生 | 市优秀毕业生 | 校优秀毕业生 |
总分配名额 | 3 | 3 | 9 |
名额分配规则如下:
1、辽宁省优秀毕业生与大连市优秀毕业生不可兼得,省、市优秀毕业生原则上应在校优秀毕业生中择优推荐。
2、从专业平衡角度:对省、市、校优秀毕业生名额平均分配,余下1个辽宁省优秀毕业生、1个大连市优秀毕业生、1个大连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名额,按照两个专业递位候选人所得综合成绩相对优势度分值排序,高分者优先获得名额。
3、参照《大连理工大学毕业生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办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加权平均分*80%+素质成绩*20%”。
4、相对优势度分值计算方式:
(候选人综合成绩加权平均分-所在专业学生综合成绩加权平均分的平均值)/所在专业学生综合成绩加权平均分的平均值 。
四、参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信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行为文明,诚信意识较强、学术道德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有健康的生活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
4、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良好的工作实绩。
5、省、市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原则上在校期间(参评学历阶段)须获得过校级(含)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者做出突出贡献。
6、参评本科生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同时须:
(1)本科前三学年(五年制前四学年)学习成绩排序在专业前50%且综合成绩排序在前10%(计算结果四舍五入)
(2)如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不足所分配名额数,可在满足学业成绩排序要求的情况下,择优推荐在组织服务、创新创业、实践志愿、文体活动等某一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学生,突破综合成绩排序要求,作为破格推荐人选。
(二)优先推荐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满足基本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推荐相关级别荣誉:
1、有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积极应征入伍或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工作及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等就业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各级荣誉;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主动留连就业创业,服务于大连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市、校级荣誉。
2、创新意识强,积极参加创新创业活动,荣获省级(含)以上就业及创新创业有关赛事奖项的,以及在科技创新方面荣获省级比赛一等奖、国家级比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各级荣誉;在创业类比赛中,荣获市级、校级(含)以上创业奖项的,或在各类科技创新比赛荣获市级、校级一等奖以上奖项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市、校级荣誉。
3、积极服务大连城市发展,参加2024年国际中体联足球世界杯和2024年夏季达沃斯等志愿服务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市级荣誉。
(三)不受指标限制推荐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满足基本条件下,可以不受指标限制推荐为省优秀毕业生:
1、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应届毕业生。
2、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荣获国家、省、市级道德模范表彰的应届毕业生(须获得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3、按照《辽宁省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试点工作方案》(辽教函〔2020〕248 号)要求,参与浸润行动计划满一个学期的应届毕业生。
4、按照《关于举办辽宁省第二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辽教通〔2024〕449 号)要求,获得省决赛银奖(含)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因全国、全省第二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决赛时间晚于推荐时间,将在比赛结束后另行组织补报推荐。)
五、材料报送要求
按照填表具体要求,认真填写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合格者将取消参评资格,报送材料明细及要求如下:
(一)校优秀毕业生
1、《大连理工大学2025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
2、《大连理工大学2025届优秀毕业生申报汇总表》(附件3);
3、各学院(部)破格推荐的学生,须提交600字以内个人事迹材料说明贡献情况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由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同意,加盖学生工作办公室公章。
(二)大连市优秀毕业生
1、《在连高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4);
2、《在连高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附件5)。
(三)辽宁省优秀毕业生
1、《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6),填报要求严格参考《辽宁省优秀毕业生推荐表填表说明报送材料注意事项》(附件8);
2、《大连理工大学拟推荐辽宁省2025届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附件7);
3、不受指标限制的推荐对象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因道德模范表彰推荐的,应提供相关事迹材料或获奖证书、证明文件等;因参军入伍推荐的,应提交《退役士兵证》复印件;因参与浸润行动计划推荐的,学院应提供包含项目和学生名单的校发文件(一份);因辽宁省第二届职业规划大赛获奖推荐的,应提供获奖证书、证明文件等。
(四)报送要求
以上材料于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12:00前,将所申报的对应附件材料电子版发送至hxrdbji@163.com,命名格式为“班级+学号+姓名”;纸质版材料同一时间提交至经管D255。填写过程中注意参考附件8(推荐表填表说明及报送材料注意事项)进行填写。
六、注意事项:
1、参评学生要诚信申请,推荐对象如发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被推荐的毕业生如不能按期毕业或毕业离校前发生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取消荣誉、收回证书,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2、需申报人填写的个人推荐表所有栏目均不得缺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