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理工大学2025-2026学年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方案》的文件精神,大连理工大学白俄罗斯国立大学联合学院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制定《大连理工大学白俄罗斯国立大学联合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2026年10月修订)》并开展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评条件及参评条件
1.参评对象
2023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参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已完成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课程的学习,成绩优良;
(5)按时完成导师交付的学习和科研任务;
(6)按时参加学校、所在学科专业、班级和导师组织的各项活动;
(7)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二、名额分配
1.一等学业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1.8万元/人·学年,采用申报制,名额为1名;
2.二等学业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1.5万元/人·学年,采用审核制;
3.凡不符合基本评选条件者,不能享受学业奖学金。
三、申报材料提交
附件1、附件2及佐证材料(含发表文章的首页、已接收论文需附导师签字的接收函和文章、已公开的专利及获奖证书等)、成绩单,上述材料同步准备纸质版及电子版。
佐证材料的顺序请按照附件2的顺序排列。已申报并已获得过该项奖学金的申请人,其已使用过的成果不可重复使用。所提交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大连理工大学。
四、工作要求及日程安排
10月14日-10月16日17:00,申报材料提交,纸质版交至经管D268,电子版(命名格式:博士学业奖学金申报-年级-姓名)发送至指定邮箱hanxue@mail.dlut.edu.cn。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10月17日-10月20日,学院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组织评审专家组进行评审及公示。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研究生凡在奖励评比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取消当事人本年度各类奖励评奖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 2024级及以后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工作参照《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大工校发〔2023〕32号)执行。
3.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学校《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执行。
大连理工大学白俄罗斯国立大学联合学院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