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研究生培养 >> 公告通知 >> 正文

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补充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4-11-06  点击:[]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以下简称《通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国家奖学金名额总体翻倍。结合学校前期工作部署,现开展2023-2024学年部分研究生奖学金补充评审工作,具体布置如下:

一、补充评审内容

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

二、追加奖励名额

国家奖学金:

博士生:1名

硕士生:1名(硕博连读通过考核转入博士阶段的第一年按硕士三年级参评)

原已获得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的学生如改评国家奖学金自动放弃的卓越奖学金名额

2022级博士:1名

2023级博士:1名

三、补充评审工作要求和原则

1. 补充评选的评选对象、申请条件、申请流程等均以9月23日发布的《关于开展中白学院2023-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https://dbji.dlut.edu.cn/info/1005/6929.htm)为准。

2. 补充评审候选人的支撑材料截止时间与一轮评审要求相统一(截止9月25日9:00),不应因评审周期延长而改变学生论文、专利等支撑材料的规定时间。

3. 一轮评审的公示结果保留,已在一轮评审公示名单的学生无须再次参评,允许前期未报名同学进行补充报名。

4. 原已获得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的学生,可改评国家奖学金。

四、材料提交

纸质材料集中提交时间:11月8日(周五)9:00-10:00交至经管D236。

电子材料发送至yuening@dlut.edu.cn,邮件主题请一定注明“学号—姓名—2024国奖或2024卓越奖学金(第二批)”,截止时间11月8日(周五)9:00。

如提交的纸质材料中缺少支撑材料,则视为无效,不可后补。

未在指定时间段内提交符合要求的材料至指定地点者,视为放弃申报,最终以纸质材料提交为准。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受申请登记和材料,也不接受新增科研成果(含成果状态变化)。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