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白学院各级队、班级:
为进一步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根据《关于启动大连理工大学2021-2022 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学校 2021-2022 学年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1、优秀学生奖学金:
包括学习优秀奖学金(一等、二等)、精神文明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六个单项。
2、专项奖学金:
包括屈伯川奖学金、玉兰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其他社会专项奖学金。
二、评选对象、基数、获奖名额
1、评选对象:
大连理工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异动学生(休学半年)可参评并计入基数;休学满1年、延修生不参评、不计入评审基数。
2、各年级、班级评审基数:
班级名称 |
计算基数(人) |
中白物1901 |
37 |
中白力1901 |
39 |
中白物2001 |
40 |
中白力2001 |
39 |
中白物2101 |
40 |
中白力2101 |
39 |
3、获奖名额
(1) 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名额
班级 名称 |
学习优秀奖学金(一等) |
学习优秀奖学金(二等) |
精神文明奖学金 |
文体活动奖学金 |
社会工作奖学金 |
科技创新奖学金 |
社会实践奖学金 |
中白物 1901 |
2 |
5 |
8 |
5 |
5 |
3 |
3 |
中白力 1901 |
2 |
6 |
中白物 2001 |
2 |
6 |
8 |
5 |
5 |
3 |
3 |
中白力 2001 |
2 |
6 |
中白物 2101 |
2 |
6 |
8 |
5 |
5 |
3 |
3 |
中白力 2101 |
2 |
6 |
(2) 专项奖学金获奖名额、申报时间等具体内容以今年学校通知为准。
三、评选日程安排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
1、8月18日发布通知;
2、8月24日晚17:00前,社会工作奖学金申报截止,8月25日(暂定)社会工作奖学金答辩(3分钟ppt汇报);
3、8月30日晚17:00前,精神文明奖、文体活动、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奖学金申报截止;
4、9月12日前,学院完成学习加权成绩计算,学生完成优秀学生奖学金申报,辅导员完成审核;其中,学习优秀奖学金由年度学习成绩排名自动产生,无需单独申请;
5、9 月 19 日,学部、学院完成优秀学生奖学金差额公示和推
荐名单报送。说明:公示名单不应少于评审名额的120%,如报送截止前学生补考成绩未通过,推荐名单顺延;
(二)专项奖学金
1、9 月 30 日,学校完成优秀学生标兵/屈伯川奖学金评审;
2、10 月 10 日,学校完成自立自强标兵/玉兰奖学金、上银菁英学生奖学金评审(暂定);
3、10 月 11 日,学部、学院完成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高额奖学金评审及公示;
4、10 月 18 日,学校完成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公示和推荐名单确认;
5、10 月 24 日,学院完成所有专项奖学金评审及公示。
四、申报材料提交
1、精神文明、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奖学金:
每人申报奖项数不限(申报表见附件三)。
2、申报材料需要压缩发送,命名格式:“张三-科技创新奖学金申报材料”,内含一个个人申报表及一个证明材料文件夹。
3、证明材料文件夹内依次是与申报表名称匹配的相关证明文件。*
4、证明材料需整理扫描到一个pdf或者word。*
5、若多次提交申报材料,以第一次发送的材料为准,请确定好后提交*
6、社会工作奖学金材料须于8月24日17:00前完成发送;
其余四项奖学金请于8月30日17:00前完成发送。
7、请严格按照“附件一”,“附件二”中的具体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8、材料发送至邮箱zbxyjxj@163.com。
9、提交奖学金申请材料的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为: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
五、附则
1、具体奖励办法请参照《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细则》 (大工办发〔2021〕40号)(附件一);《2021-2022学年中白学院奖学金评审细则》(附件二)
2、所有奖学金申报材料以申报截止时间为准,过期不可进行补交或者替换,如因申请人提交的获奖证明材料不清楚、不完备等情况导致无法证明加分情况,则此项加分不予以计算。
3、本细化规则最终解释权归中白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4、若本通知与学校或上级单位发布的新规定不符,按照学校或上级单位发布的新规定执行。
附件一:《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细则》
附件二:《2021-2022学年中白学院奖学金评审细则》
附件三:《中白学院21-22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四:《2021-2022学年中白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方案》
大连理工大学白俄罗斯国立大学联合学院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