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白学院各级队、班级:
现开启中白学院 2023-2024学年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1、优秀学生奖学金:
包括学习优秀奖学金(一等、二等)、精神文明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六项。
2、专项奖学金:
包括屈伯川奖学金、玉兰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其他社会专项奖学金。
二、评选对象、基数、获奖名额
1、评选对象:
大连理工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异动学生在学习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的学部、学院和年级参评;学籍异动学生(休学半年)可参评并计入基数;休学满1年、延修生不参评、不计入评审基数。
2、各年级、班级评审基数:
班级名称 | 计算基数(人) |
中白物2101 | 40 |
中白力2101 | 39 |
中白物2201 | 39 |
中白力2201 | 40 |
中白物2301 | 40 |
中白力2301 | 38 |
3、获奖名额
(1) 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名额
班级名称 | 学习优秀奖学金(一等) | 学习优秀奖学金(二等) | 精神文明奖学金 | 文体活动奖学金 | 社会工作奖学金 | 科技创新奖学金 | 社会实践奖学金 |
中白物2101 | 2 | 6 | 8 | 5 | 5 | 3 | 3 |
中白力2101 | 2 | 6 |
中白物2201 | 2 | 6 | 8 | 5 | 5 | 3 | 3 |
中白力2201 | 2 | 6 |
中白物2301 | 2 | 6 | 8 | 5 | 5 | 3 | 3 |
中白力2301 | 2 | 6 |
(2) 专项奖学金获奖名额、申报时间等具体内容以今年学校通知为准。
三、评选日程安排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
1、8月26日发布通知;
2、8月29日晚17:00前,社会工作奖学金申报截止,9月4日(暂定)社会工作奖学金答辩(3分钟ppt汇报);
3、9月2日上午8:00前,精神文明奖、文体活动、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奖学金申报截止;
4、9月15日前(暂定),学院完成学习加权成绩计算,学生完成优秀学生奖学金申报,辅导员完成审核;其中,学习优秀奖学金由年度学习成绩排名自动产生,无需单独申请;
5、9 月16日前(暂定),学部、学院完成优秀学生奖学金差额公示和推荐名单报送。说明:公示名单不应少于评审名额的 120%,如报送截止前学生补考成绩未通过,推荐名单顺延;
(二)专项奖学金获奖名额、申报时间等具体内容以今年学校通知为准。
四、申报材料提交
1、精神文明、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奖学金:
每人申报奖项数不限(申报表见附件三)。
2、申报材料需要压缩发送,命名格式:“张三-科技创新奖学金申报材料”,内含一个个人申报表及一个证明材料文件夹。
3、证明材料文件夹内依次是与申报表名称匹配的相关证明文件。*
4、若多次提交申报材料,以最后一次发送的材料为准,请确定好后提交*
5、社会工作奖学金材料须于8月29日17:00前完成发送;
其余四项奖学金请于9月2日8:00前完成发送。
6、请严格按照“附件一”,“附件二”中的具体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7、材料发送至邮箱zbxyjxj@163.com。
8、提交奖学金申请材料的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为: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
五、附则
1、具体奖励办法请参照《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细则》 (大工办发〔2021〕40号)(附件一);《2023-2024学年中白学院奖学金评审细则》(附件二)
2、所有奖学金申报材料以申报截止时间为准,过期不可进行补交或者替换,如因申请人提交的获奖证明材料不清楚、不完备等情况导致无法证明加分情况,则此项加分不予以计算。
3、在单项奖学金评审过程中,若出现积分相同情况,则以该学年学习加权平均分的相对值进行比较,相对值高者优先获奖。【相对值计算公式:(个人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分-班级平均分)/班级平均分】
4、本细化规则最终解释权归中白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5、若本通知与学校或上级单位发布的新规定不符,按照学校或上级单位发布的新规定执行。
附件一:《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细则》
附件二:《2023-2024学年中白学院奖学金评审细则》
附件三:《中白学院2023-2024学年奖学金申请表》
大连理工大学白俄罗斯国立大学联合学院
2024年8月26日